本地114法院检察院 (共1391条本地信息)

城市 单位名称 地址信息 单位类别 联系电话
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烟台市长江路65号 
简介:1990年8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成立,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十四个沿海城市开发区中最早成立的检察院。烟台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工作。

 
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  环海路2号(邮编:264000) 
简介:青岛海事法院是于1984年6月1日首批设立的专门人民法院,专门审理国内和涉外的第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莱阳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五龙南路31号(邮编:265200) 
简介:现设内部机构21个,分别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法警队、立案庭、司法鉴定中心、城厢法庭、龙旺庄法庭、照旺庄法庭、团旺法庭、沐浴店法庭、穴坊法庭、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办公室。其中,六处法庭均为副科级单位。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雨花南路6号(邮编:210012) 
简介: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位于南京市纬八路东段,北接著名的雨花台风景区,东临机场高速公路联结线。该院辖区内有7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辖区人口21万。下设二个人民法庭:铁心桥人民法庭(内设沙洲审判组)和板桥人民法庭。全院现有干警83名,其中审判人员66名,其他人员17名,干警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占到40.2%,在读研究生2人。该院审判办公条件一流,1998年底启用的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设办公室、审判法庭、阅览室、健身房、多功能厅及干警食堂等,配备有16辆警用汽车,1辆警用摩托车。内部功能齐全,配有48台电脑,10台速录机,实现了庭审记录的自动化,1部程控交换机,82门电话用户内部监控等系统,铺设了光缆与市中院联通,建成了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将声像同步系统运用于庭审中,实现了全国首例异地开庭。1999年通过开展观摩庭和法律文书评比并实行末位淘汰制,致力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成功审结的全国首例高速公路损害赔偿案在法律界引起较大反响。2000年,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着眼于队伍建设,着力于司法改革......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王府大街秣陵路108号(邮编:210005) 
简介: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地处拥有30万平方公里、50万人口的白下区,内设反贪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警务处、行政装备处、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处、监察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等19个局、处、室,下辖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浦口、雨花台、栖霞、江宁、六合、溧水、高淳等13个区、县院,全市检察机关实有人数1176人,其中市院280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前身系南京市人民检察署,筹建于1950年6月,同年11月20日正式成立并对外办公,内设3科1室,共12人,隶属于最高人民检察署华东分署。1954年南京市人民检察署依照规定改名为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1955年5月,市院内部机构撤科改处,设4处1室,实有人数52人,下辖12个区(镇)检察机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不断受到冲击,至1967年初机构基本瘫痪。此后南京市检察工作中断了12年之久。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正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了检察院的建制。同年12月15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重新组建对外办公......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浦口区浦园路11号 
简介:浦口区人民法院,下设13个机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 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调研室、法警大队。全院现有人员59人,其中干警58人,行政附属编制工人1人。 58名干警中,硕士研究生1名,具有本科学历的20人,大专学历的36人。近年来,浦口法院以“三个代表”为指针,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 以监督管理为手段”的法院建设发展思路,全院干警励精图治、扎实工作,各项工作不断向前迈进。2001该院被江苏省高院授予文明法院称号。高素质的审判队伍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根本保证。 队伍建设上该院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在思想上,法院致力于干警政治理论、理想宗旨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养教育,不断强化爱民、敬民观念,通过建立制度和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在党的建设、廉政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业务上,法院强化审判实践锻炼和培训、调研来提高审判人员的实际业务能力,还通过积极的引导、灌输,促进审判员更新观念,树立现代司法意识,提高学术理论水平和司法水平。近年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定淮门大街3号(邮编:210013) 
简介: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座落于美丽的秦淮河畔,是一个充满生机和现代化气息的城区法院。 鼓楼法院是南京市城区法院中人数最多的一个法院,现有人员114名,人员结构和年龄结构搭配较为合理,学历层次较高,114名人员当中,大专以上学历99名,占总人数的76%,本科以上学历37名(含两名法律硕士),占总人数的34%。114名人员当中,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92名,从事行政、纪检、监察、人事、党务工作的人员22名。鼓楼法院是南京市城区法院中面积最大的一个法院,新落成的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于2000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新审判办公大楼配备了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和办公设备,程控交换机实现了言语、图像和数据的传输;多媒体法庭、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二级宽带网的建成实现了案件庭审图像快速加密传送;局域网的建设实现了诉讼信息共享;立案工作、档案工作、审判流程实行了现代化管理;庭审记录、司法统计、法律文书实现了计算机处理;审判人员每人都配备了586型以上电脑;15辆公务用车,保证了审判工作高效进行。鼓楼法院是南京市城区法院中收案最多的一个法院,也是南京市基层法院中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最多的法院。近年来,平均每年收案量近6000件......

 
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太平巷12号(邮编:210002) 
简介:白下区法院大楼建筑面积共2900平方米,地处商业繁华的太平南路北侧,对临琳珑秀丽的郑和公园,巍然屹立。白下法院始成立于1953年,时称南京市第二区法院,1953年9月改名为南京市人民法院第二分庭,1973年恢复。时经二十多年发展,白下区法院的审判工作、调研工作等均已形成了自已的特色,跃居成为省市法院的先进单位。该院下设13个机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一个派出法庭:石门坎人民法庭。全院共有干警91名。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在全院干警共同的努力下,白下区法院紧紧围绕着“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的灵魂,从改革审判方式切入,以大立案的管理模式带动审判效率的提高;通过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狠抓审判质量,不断提高法院审判的社会效益。数年来,全院干警励精图治、锐意进取,白下区法院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等各项审判工作均取得了新的突破,特别在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方面,更是走在全市法院工作的前列。为培养法官精英,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白下区法院牢牢抓住全院干警的素质、形象两个方面......

 
溧水县人民法院  溧水县中山西路 
简介:溧水县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84名,工人一名,法律专业本科14名,非法律专业本科7名,法律大专44名,在读本科29名。审判人员34人,法警9人,院领导5人,其他人员37名。法院占地面积15520平方米,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通讯工具现状:10部手机,16部外线电话,46部内线电话。交通工具有11辆警车,其中桑塔纳轿车有4辆。本院现有计算机31台,激光打印机15台,一体复印机1台。

 
江浦县人民法院   珠江镇凤凰大街6号四楼 
简介:江浦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9月。建院以来,该院不断完善内设机构,到目前为止,共设置14个部门,即: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 民事审判二庭,执行庭,桥林人民法庭,永宁人民法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法警大队,研究室,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在审判工作上,该院积极开展审判方式改革的实践和探索,全面实行审务公开,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审判组织,改革执行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建立符合审判工作特殊规律、确保司法公正高效运作的机制。该院目前共有干警7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40人,大专学历18人;共有审判员38人,助审员12人,书记员9人,法警8人,其他人员7人。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该院一方面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切实加强业务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狠抓学历教育,努力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该院在辖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及辖区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建邺区人民法院   新街口俞家巷21号(邮编:210004) 
简介:法院位于市中心新街口西南侧,辖区面积14.9平方公里,人口23.6万余人。现在职正式干警89人,其中大专学历43人,占48.3%,本科学历42人,占47.2%,审判人员64人,占72%。另有速录员8人,临时工20人。法院配置有中央空调系统,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大小法庭11个,面积近1000平方米。建成容量80门的虚拟网程控电话系统,现已安装电话51部,通讯快捷。拥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红旗轿车1辆,普通型桑塔纳轿车4辆,2000型桑塔纳3辆,切诺基吉普车 2辆,标致轿车1辆,三星、依维柯面包车各1辆,长安面包车2辆,保证了办案、办公的需要。法院把办公现代化作为加强基础建设的重要方面,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法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配置电脑40台,并对干警进行了电脑知识全员培训,提高了干警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招聘培训8名速录员,全部固定到法庭作庭审记录,实现了庭审记录电脑化;与电脑公司密切合作,对法院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初步实现了通过计算机进行收案、分案、开庭排期等流程管理工作。此外,还建造了录音、录像、投影、显示屏等技术设施,基础建设的科技含量不断加大。下一步,该院将加紧对干警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并积极引进、培养计算机专业人才......

 
建邺区法院   俞家巷21号 
简介:法院位于市中心新街口西南侧,辖区面积14.9平方公里,人口23.6万余人。现在职正式干警89人,其中大专学历43人,占48.3%,本科学历42人,占47.2%,审判人员64人,占72%。另有速录员8人,临时工20人。法院配置有中央空调系统,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大小法庭11个,面积近1000平方米。建成容量80门的虚拟网程控电话系统,现已安装电话51部,通讯快捷。拥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红旗轿车1辆,普通型桑塔纳轿车4辆,2000型桑塔纳3辆,切诺基吉普车 2辆,标致轿车1辆,三星、依维柯面包车各1辆,长安面包车2辆,保证了办案、办公的需要。法院把办公现代化作为加强基础建设的重要方面,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法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配置电脑40台,并对干警进行了电脑知识全员培训,提高了干警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招聘培训8名速录员,全部固定到法庭作庭审记录,实现了庭审记录电脑化;与电脑公司密切合作,对法院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初步实现了通过计算机进行收案、分案、开庭排期等流程管理工作。此外,还建造了录音、录像、投影、显示屏等技术设施,基础建设的科技含量不断加大。下一步,该院将加紧对干警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并积极引进、培养计算机专业人才......

 
高淳县人民法院   高淳县栗园路51号新大楼317室(邮编:211300) 
简介:我院所属的高淳县,位于南京市西南边陲,面积771 平方公里,辖9个镇,人口43万。境内固城湖、石臼湖南北相映,水阳江环绕贯通。享有“江南圣地”之称的高淳县,因其境内拥有倒裁柏树白牡丹、四方宝塔一字街等名胜古迹而闻名遐迩。高淳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庭、民庭、经济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庭等8个审判业务部门,同时下设沧溪法庭、漆桥法庭2个基层法庭。高淳县法院在队伍建设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强化领导责任意识,适时交流领导方法,提高领导水平。院长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各庭、室、处、 队主要负责人每年都要签订“一岗双职”责任书。工作中,院领导班子强化大局意识,率先垂范,带头办案和撰写调研文章,给全院干警做好表率。同时,高淳县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中,以“五个坚持”确保“三个到位”: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整体决策能力;三是坚持严肃执法,带头端正党风;四是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于;五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为此,高淳县法院把“五个坚持”作为新形势下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引向深入,不断丰富其思想内涵......

 
大厂区人民法院   新华西路21号(邮编:210000) 
简介:大厂区人民法院就座落在该区景观路新华西路21号,五层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屹立在新华路南侧,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调研室和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法院编制数66人(含行政附属编4人),实际在职干警共有57名(行政附属编1 人),共有党员干部38人,占总人数的66.67%;有研究生2名,本科生37名,大专生12名(包括本科在读生5名),皆为法学专业,大专以下学历6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68.42%; 40岁以下干警有41名,占总人数的71.92%。该院在内部己建成局域网,并接通宽带网,每个办公室和审判法庭有一台微机,立案、庭审记录、裁判文书制作、卷宗归档、人事信息、财务管理等基本实现电脑化。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投入,购置电脑、投影设备、电子广告栏、车辆等办公设备,与市法院联网,加快现代化办公的步伐。近年来,该院工作多次荣获上级法院和区委表彰。执行工作自1995年以来年年受到上级法院表彰;立案庭在2000年被省法院授予“文明窗口单位”称号......

 
江宁区人民法院   江宁区东山竹山路20号 
简介: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现有6个审判业务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6个人民法庭:汤山人民法庭、淳化人民法庭、湖熟人民法庭、陶吴人民法庭、禄口人民法庭、江宁人民法庭,一个执行庭、一个司法警察大队和办公室、调研室、政工科、监察室4个综合部门,占编干警133人,平均年龄39岁,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5%,党员干警占72%。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法院物质建设有了长足发展。 1992年法院审判法庭落成,1997年6个人民法庭办公大楼相继建成,2001年,预计投资6000万元的现代化的审判综合大楼破土动工。在审判工作中,该院紧紧围绕“公正效率”这一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司法公正为主线,以法院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大力调节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556件,办结7328件,解决案件争议金额2.28亿元,收结案数连续四年在全市基层法院名 列第一,案件质量也名列前茅......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长乐路212号 
简介:法院辖区面积22.36平方公里,人口23.33万,有夫子庙、双塘、钓鱼台,中华门、饮虹园,秦虹六个街道。全院现有干警78名,下设刑庭、民庭、经济庭、行政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监庭、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办公室、法警大队、政治处及红花人民法庭。 秦淮法院全体干警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解放思想、团结拼博、开拓进取,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扬“团结拼博、严肃执法、清正廉明、优质服务、争创一流”的精神,全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前迈进。近年来,全院先后在省、市法院记功授奖,各单项审判工作多次获省、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并涌现出一批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秦淮法院的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全院以改革为动力,审判工作呈现了质量好,效率高,社会效果佳的好局面,全院年结案率达96%以上,全院干警以保障、服务为宗旨,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秦淮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建设、旧城改造及夫子庙旅游风光带的开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法院在全国第一家成立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和全市第一家“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庭”,在积极维护消费者和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产生了轰动效应......

 
玄武区法院   成贤街58号(邮编:210018) 
简介:玄武法院现使用的六层审判办公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l993年建成投入使用。根据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玄武法院开始对派出法庭及院本部审判办公楼进行重新扩建。2000年,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锁金村法庭开始施工,这座 功能设置完整、装备一流的现代化法庭将于2001年10月1日正 式投入使用,建筑面积逾1000平方米孝陵卫法庭预计将在2003 年建成。现在,院本部面积超过12000平方米的审判办公综合楼 选址工作正在进行。玄武法院现有各种中型和小型汽车l 2辆,警用摩托车3辆, 固定电话38部。作为全省及全国最早建成并广泛使用计算机网 络辅助办公系统的法院之一,现全院共有电脑64台,庭审记录 全部由电脑录入,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l998年投资约l00万元,购置了先进的UN E300服务器、高速交换机,使网络系统不断完善并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轨。复印机、一体机、数码 像机、数码摄像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在工作中大量应用,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玄武法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和审判工作的需要,对内设机构进行相应调整......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宁海路73号(邮编:210024) 
简介: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就在江苏省省会南京市。省检察院内设8个主要业务部门。反贪污贿赂工作局,负责对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受贿、挪用等12种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处,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治安和贪污贿赂、渎职等各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处,负责对各类刑事犯罪进行审查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错误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侦查和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法纪检察处,直接受理、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犯罪;监所检察处,负责对监管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查办监管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打击被监管改造人员的犯罪活动,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和控告;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对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对确有错误可能的判决和裁定向法院提起抗诉或建议再审,从而实现对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受理检察机关管辖的公民、法人的控告申诉和犯罪人员的自首,办理申诉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做出错误决定的刑事赔偿案件;检察技术处......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路35号(邮编:210008) 
简介:南京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6月1日,1955年元月 1日正式组建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五十年的历史发展中,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按照审判领域和审判职能的分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经济审判第一庭、经济审判第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等十一个审判业务部门,另设有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处、司法鉴定技术处、法警支队、教育培训处等八个综合部门。 审判组织机构健全、职能分工明确,保证了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运行。 近几年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正效率主题为统揽,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严肃执法、公正裁判的宗旨,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加大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妥善处理群体性案件,切实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纷争和矛盾......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六合区雄州镇延安路72号(邮编:211500) 
简介:六合县人民法院座落于六合雄州镇延安路,现有干警110人,下设9个庭、室、科、队。多年来,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内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法院办公楼于一九九八年八月建成,大楼为欧式风格,庄重典雅,建筑面积2400多平方米。审判楼也于一九九九年初改建装饰一新,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内设中、小法庭,调解室、接待室14间和一座能容纳600人的大审判庭,审判楼、办公楼都配设了空调,程控交换机,内部电脑联网系统等办公设备。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得干警更加努力工作,为辖区内的两个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县发挥积极的作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239号(邮编:211100) 
简介:1978 年 9 月,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中共江宁区委决定重建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1979 年 1 月 1 日,新组建的检察院正式挂牌,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大院东侧平房内,实有工作人员 8 名。同年 12 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本院内设机构为 4 科 1 室:刑事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批捕科、办公室。 1982 年 2 月根据南京市编委( 80 )12 号文通知精神,对机构设置作了调整,决定撤销批捕科,其业务并入刑事检察科。1984 年 5 月,设立监所检察科。 1987 年 8 月,设控告申诉检察科。 1994 年 4 月,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1996 年 12 月,设立反贪污贿赂局,撤销原刑检一科和二科,再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1998 年 10 月设立纪检组。1999 年 1 月,派驻江苏江宁监狱检察室, 3 日派驻金陵监狱检察室。2000 年 12 月,经国务院批准,江宁撤县设区,根据省人大决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原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撤销,设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2002 年 6 月,机构改革工作结束......

 
郫县人民检察院  郫县南街 
简介:我院自1978年重建以来,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各项业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曾先后多次荣获全国、省、市、县各级的表彰。目前,我院有八科一局二室一处一队,干警49人。其中:中共党员43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87.8%;大专以上学历38人,占总人数的79.6%;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6人,占总人数的53.1%;特别是1996年被评为成都市文明单位后, 我院严格按照高检院提出的“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严格执法,狠抓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大力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使我院整体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双流县人民检察院  东升镇安福街 
简介:双流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双流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其主要职责:1、依法向双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议案。2、依法对贪污贿赂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它刑事案件进行侦查。3、对管辖范围内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进行公诉,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4、开展民事审判活动和行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5、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6、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8、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向上级院反映和请示。9、负责全县检察机关的法制宣传工作。10、认真搞好本机关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11、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12、负责规划和管理本机关的财务、统计、装备工作。13、承办县委或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神仙树西路 
简介:设置有:1、办公室2、侦查监督处3、公诉处4、反贪污贿赂局(挂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牌子)5、渎职侵权检察处6、民事行政检察处7、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8、职务犯罪预防处9、警务处(与法警队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0、政治部11、监察处(与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

 
成华区人民检察院  府青路二段 
简介:设立十三个职能部门和政治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反贪局内设三个机构。职能部门为:(1)办公室(2)侦查监督科(3)公诉科(4)反贪污贿赂局(内设机构: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5)渎职侵权侦查室(6)监所检察科(7)民事行政检察科(8)控告申诉检察科(9)职务犯罪预防科(10)检察技术科(11)政策法律研究室(12)计划财务装备科(13)法警大队。目前除检察技术科外,机构均已成立并配备人员。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一环路西一段 
简介: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直接受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52种犯罪案件的查处;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是否起诉、以及提起公诉;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审理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 裁定是否正确实行法律监督,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江汉路 
简介: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发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1、控告申诉科、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和赔偿案件等工作。2、反贪污贿赂局: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14、渎职侦查科: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 ?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4、侦查监督科:承办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5、公诉科:承办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邛崃市法院  南环路 
简介:邛崃市人民法院是邛崃市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邛崃市人民代表大会极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彭州市人民法院  金彭中路东段 
简介:彭州法院是最高法院告诉申诉试点法院、全省法院网络建设试点法院、全省裁判文书法条引用试点法院、全市证人出庭作证试点法院。现有工作人员109人,其中研究生2人(在读1人),本科生51人,大专生49人,其他学历的人员3人。全院干警平均年龄36岁。

 
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民西路 
简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人民政府规定 。各级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成都仲裁委员会  大慈寺路17号 
简介:成都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成都地区唯一的经济仲裁机构。工作职责是组织进行仲裁工作,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技术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共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民商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不受地域管辖的限制,具有当事人自愿、独立、公正、一裁终局等特点和程序简便、快捷迅速、注重调解、节省费用、替当事人保密等优点。

 
高新区人民法院  神仙树西路 
简介: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是1996年随着市委、市政府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新进行规划调整,并作出《关于加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决定》,新区建设步入二次创业发展时期,作为新区发展必不可少的而设立的机构之一。至1996年5月筹建以来,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高起点地完成了法院筹建的各项工作。

 
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公园路 
简介: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金堂县人民检察院  三中园区五横道 
简介: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  城西路 
简介: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东干道新一中对面 
简介: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  蜀州北路 
简介: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  小南街 
简介: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  五块石立交桥头 
简介: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成华区司法局  一环路东三段 
简介:1、制订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青羊区级机关各街(乡)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2、指导、监督律师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3、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4、指导、管理和组织全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金牛区司法局  沙湾路 
简介:1、制订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青羊区级机关各街(乡)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2、指导、监督律师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3、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4、指导、管理和组织全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青羊区司法局  江汉路 
简介:1、制订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青羊区级机关各街(乡)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2、指导、监督律师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3、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4、指导、管理和组织全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武侯区人民法院  高升桥东路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锦江区人民法院  工农院街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牛区人民法院  交大路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华金大道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堂县人民法院  赵镇十里大道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津县人民法院  五津南路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胡家巷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崇州市人民法院  崇庆路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  五块石村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市司法局  柿子巷 
简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二、协助省司法厅监督和指导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三、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四、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五、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六、指导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148” 法律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管理法学专业社团和司法鉴定;管理指导法学教育、法律函授培训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八、管理、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九、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区(市)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  瑞莲街 
简介: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江汉路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双流县人民法院  双流县顺城街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蒲江县人民法院  新区朝阳大道 
简介:蒲江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1月15日,座落在风景如画、有“天然氧吧”之称的蒲江县城区,现有干警55人,内设庭、处、局、室、队15个,其中基层法庭2个。

 
四川省司法厅  上翔街 
简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二)领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管理监狱劳动教养工作。(三)制订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四)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外商台商投诉工作。(五)指导人民调解和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六)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仲裁登记;管理法学专业社团和司法鉴定;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七)管理指导全省司法考试工作。(八)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枪支、弹药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九)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省属监狱、劳教系统县(处)级以上单位和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领导班子;协助市、地、州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人民中路二段 
简介: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直接受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52种犯罪案件的查处;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是否起诉、以及提起公诉;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审理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 裁定是否正确实行法律监督,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郫县人民法院  郫县新南街 
简介:1、审判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各类告诉案件和当事人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的再审案件和申诉的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案件。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7、依法受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及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协助上级法院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11、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12、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3、承办其他由双流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郫县司法局  郫县新南街 
简介:司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三)指导协调和督促“两劳”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社区矫正工作;(四)管理、监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五)制定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和指导实施;(六)监督和指导律师工作和法律咨询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七)指导管理公证处工作;(八)组织指导律师、镇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九)组织指导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十)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十一)负责指导、管理、检查、督办法律援助工作;(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  青江北路 
简介: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高升桥东路 
简介: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即墨市司法局  即墨市振中街14号(邮编:266200) 
简介: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主要是两大体系。即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保障体系。法律服务体系包括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体系包括普法依法治理、法学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

 
即墨市人民法院  即墨市振华街150号(邮编:266200) 
简介:即墨市人民法院位于素有“青岛后花园”美誉的即墨市,辖区1780平方公里,人口107万。即墨市人民法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78名,其中大本以上学历的干警91名,占总数的51.1%,下设庭室21处,其中派出法庭9处。

 
胶南市人民法院  胶南市人民路63号(邮编:266400) 
简介:全院有干警189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占93%,下设庭室23处,其中派出法庭11处。

 
胶南市司法局  胶南市珠山路21号(邮编:266400) 
简介: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市司法行政的规章制度,编制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宪法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承担全市全民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我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我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指导协调“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及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制订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审报律师资格;负责对律师的奖惩和惩戒;组织对重大辩护案件的讨论研究;负责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监督工作。

 
胶南市人民检察院  胶南市文化路74号(邮编:266400) 
简介:本院前身为1955年7月成立的胶南县人民检察院,“文革”期间陷于瘫痪状态。1978年8月,恢复重建。1991年1月胶南撤县设市,更名为“胶南市人民检察院”。本院现任检察长:栾成章。本院现有编制82人,实有干警74人,党组成员6人,检察委员会委员8人,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指导科、渎职侵权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等部门。

 
青岛市司法局  闽江路7号(邮编:266071) 
简介: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基础建设三大职能作用。

 
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  香港中路19号(邮编:266000) 
简介: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1月,隶属于市南区人民政府。其主要职能: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制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规划,编写法制宣传教材,普及法律知识以及全区法学教育工作,领导和管理区属律师事务所的工作,领导和管理区属公证处的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与协调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助教育工作。区司法局内设机构有公证处、法律顾问处、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调解管理股。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市南区德县路2号(邮编:266000) 
简介:市南法院设立刑事、少年、民事、行政等审判庭和执行局等机构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香港西路54号(邮编:266000) 
简介:青岛中级法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共有派出法庭59个,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2070名,其中中级法院426名。全市法院每年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10万余件,其中中级法院每年受理近3万件。青岛中院现有内设机构27个,主要业务部门有,2个刑庭,5个民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各一个,除受理青岛行政辖区内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外,根据省高级法院指定,对山东半岛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拥有司法管辖权。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延安三路36号(邮编:266022) 
简介:青岛市市北区法院是1994年设立的一个法院,是由原来的青岛市台东法院和市北法院合并而成的。市北法院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56人,其中行政编的141人,事业编的15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的是150人,其中有法学硕士3人、研究生课程结业的31人。法院内设16个庭室队处。近三年来,每年受理的案件都超过10000件。2003年市北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652件,审结11662件,结案标的额达37.1亿元。

 
青岛市海事法院  东海路11号(邮编:266071) 
简介:青岛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为:南自山东省与江苏省的交界处,北至山东省与河北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其中包括黄海一部分、渤海一部分、海上岛屿和岚山、石臼所、青岛、威海、烟台、蓬莱、龙口、羊口等山东省沿海所有港口。上诉审法院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设立案庭、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机关党委、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法警支队等机构及烟台、威海、日照、石岛等四个派出法庭;现有干警8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名,大学本科生34名,大学专科生32名,拥有大学本科双学历的2名,出国进修归国学者2名,以此为中心形成了一支既精通法律,又精通有关海事、海商专业知识、外语知识的复合型的、高素质的海事法官队伍。

 
四方区检察院  人民路275号(邮编:266032) 
简介:办公楼面积为2700平方米,现有干警75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警务科、监察科,共12个科室(局、处)。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152号(邮编:400012) 
简介: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知名中级法院,其历史沿革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年,重庆解放,成立了重庆市人民法院。1954年,重庆归入四川省建制,重庆市人民法院更名为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便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1997年9月,伴随着重庆直辖,在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址上挂牌成立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二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司法技术鉴定室和研究室等12个审判业务部门,设有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办公室、司法行政处等6个行政管理部门,并设置了国家赔偿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邮编:401147) 
简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6月19日挂牌,同年9月16日正式对外办公。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后,完成了含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4个中级人民法院、40个基层人民法院在内的三级法院审判体系的构建工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现内设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庭,执行庭(局),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司法鉴定技术处,财务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总队,监察室,机关党委等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1665号(邮编:201400) 
简介:奉贤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

 
松江区人民法院  松江区泖港镇二号路政府西(邮编:201600) 
简介:内设机构13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9个,分别是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泗泾人民法庭和浦南人民法庭,后勤综合部门4个,分别是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和法警大队。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友谊路15号(邮编:201900) 
简介:宝山区人民法院现有38名干警,内设10个庭室,辖区内有6个国有煤矿,120余个企事业单位,17万余人口,近年来,这个院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切入点,以狠抓队伍建设,确保公正执法,收到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全市法院系统目标管理考评中,连续5年名列第一;连续8年被省高院和市中院评为“文明法院”,“先进集体”先后被上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和集体二等功;先后被双鸭山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组织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满意政法基层单位”,活动先进单位,2000年,又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张江人民检察院  华夏东路1398号 
简介: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受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领导,行使县级检察职权。受理公安机关对川沙等农村地区8个镇的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受理上述区域内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依法履行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责;受理公民和单位控告、举报和申诉,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浦东区人民检察院  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邮编:200135) 
简介: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241人。目前全院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226人,占93.8%;硕士研究生学历6人,占2.5%;在读硕士研究生学历23人,占9.5%。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青浦区公园东路1099号 
简介:检察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局、政治部、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装备科、监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技术科、法警队等部门。

 
金山县人民法院  金山大道2288号(邮编:200540) 
简介: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是在原金山县人民法院和金山县石化地区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合并而成,系国家审判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令的规定。审判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审刑事案件和自诉人直接起诉的刑事自诉案件,审判本区一审民事、经济案件以及对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下属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当事人提起申诉或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的任务是依法惩治犯罪,调节经济关系,处理民事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并以全部的审判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依法开展审判活动,维护稳定,促进改革,保障发展。

 
卢湾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合肥路213号(邮编:200025) 
简介: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重建于1979年,现有干警105人。建院以来,通过行使检察权,惩治各类犯罪,保护公民权利,保护公私财产,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广大干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海市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速度地建设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及把卢湾区建成凸现精品特色的现代化城区的目标,认真旅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认真贯彻检察工作方针,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扎扎实实地抓好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个个阶段性成果,实现了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四连冠”的佳绩,广大干警正以饱满的精神和工作热情,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努力。

 
延庆县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塔街25号(邮编:102100) 
简介:接待日时间:每月5日、15日、25日(假日不顺延)

 
宣武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宣武区广外车站西街甲17号(邮编:100055) 
简介:宣武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发扬奋勇拼搏无私奉献精神,建设一支团结、民主、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的中层干部队伍,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全面推动本院各项检察工作上水平。通过一年基础、二年起步、三年提高、四年发展、五年达标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稳步地实现既定目标。

 
宣武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南菜园甲35号(邮编:100054) 
简介:每周星期三8时30分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育幼胡同8号(邮编:100035) 
简介:西城区检察院辖区内中央单位、金融机构云集。该院所担负的维稳任务异常重要。在北京市检察院和西城区委的领导下,该院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深化,坚持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打击职务犯罪的势头,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经过几代西检人的努力,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取得了诸多荣誉。1985年3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1989年荣立集体三等功;1991年被评为北京市干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992年以来连续被评为西城区精神文明、首都精神文明单位;1992年被评为北京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1996年在“严打”斗争中荣立集体三等功;1999年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999年被评为“首都五好检察院”;2001年被评为“首都人民满意检察院”。

 
西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北礼士路12号(邮编:100044) 
简介:接待日时间:每周星期三上午

 
通州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西大街81号(邮编:101100) 
简介:接待日时间:每周的星期三

 
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5号(邮编:100038) 
简介:接待日时间:无固定时间,如需要,由接待室安排院、庭长随时接待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9号(邮编:101300) 
简介:顺义区检察院近几年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奋发向上的队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该院在本区率先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中层干部空岗竞争,一般干警双向选择”竞争机制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解决了干部队伍“一潭死水”、缺乏活力的问题。先后有25名优秀青年干警走上了领导岗位,较好的改变了中层领导干部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2000年顺义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首都五好检察院”,2001年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2002年被评为“首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2003年在北京市检察系统仅评的五家“首都先进检察院”里荣膺其中。

 
顺义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建新西街(邮编:101300) 
简介:接待日时间:每周星期五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近园路13号(邮编:100071) 
简介:丰台区检察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公正执法,取得了一流业绩。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十个管理型示范院之一,并荣立集体一等功。院党组带头学习,带头实干,带头廉洁自率,带头联系群众,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被丰台区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注重对干警教育引导,被北京市委授予“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实行戒勉制度,防范于未然,全院8年没有发生干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注重科学管理,以考核干警能力、绩效为核心,建立了能级管理机制;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和法律职称评定竞争机制,激活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并完善了大案要案备案、错案追究、双向式内部监督既案件质量保障等制度,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办案质量。调查研究,锐意改革,先后推出了“普通程序简易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立体公诉”等15项改革措施,取得了一流的工作业绩,受到各级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丰台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镇近园路9号(邮编:100071) 
简介:接待日时间:每周星期四上午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房山区西大街25号(邮编:102400) 
简介:房山区检察院作为房山区的法律监督机关,履行着房山、燕山两地的法律监督职能。近年来,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确立了“保优势、找差距、争先进”的总体工作思路,各项检察工作突飞猛进,2000年被评为“首都五好检察单位”,2001、2002年被评为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检察院”,2003年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房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良乡政通路(邮编:102488) 
简介:接待日时间:每月第一、第三周的星期二上午

 
东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府学胡同37号(邮编:100007) 
简介:接待日时间:每周星期三预约,星期五接待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邮编:100040) 
简介:接待日时间:每月第2、4周的星期三为庭长接待日第1、3周的星期三为院长接待日(院长接待须由庭长接待时确定)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邮编:100078) 
简介:接待日时间:每周星期三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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