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114安徽合肥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 合肥 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大学法学院    文化教育 > 大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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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大学在1928年建校时即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等系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1979年春,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较早恢复重建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此后,分别于1993年起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4年起招收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8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后,仅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自1982年起,以陈盛清、周枬、王榕、朱学山、陈安明等教授领衔,招收过数届法律史、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1996年10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法学院。恢复重建后的首任系主任为著名法学家陈盛清教授,法学院成立后的首任院长为法学博士王源扩教授(现任安徽大学校长助理),现任院长为法学博士李明发教授。法学院现有法律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七个法学硕士点,并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经济法学学科为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为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与法学院共同创办的《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每年定期出版两卷。法学院设有法律史、国家法、法学理论、刑法、国际法、经济法、民商法、诉讼法8个教研室和刑事技术实验室。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近70人,其中专职教师50多人,现有教授13人,副教授17人,讲师15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9人(其中博士后出站1人,正从事博士后研究3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9人,具有硕士学位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