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114江苏南京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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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就在江苏省省会南京市。省检察院内设8个主要业务部门。反贪污贿赂工作局,负责对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受贿、挪用等12种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处,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治安和贪污贿赂、渎职等各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处,负责对各类刑事犯罪进行审查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错误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侦查和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法纪检察处,直接受理、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犯罪;监所检察处,负责对监管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查办监管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打击被监管改造人员的犯罪活动,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和控告;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对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对确有错误可能的判决和裁定向法院提起抗诉或建议再审,从而实现对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受理检察机关管辖的公民、法人的控告申诉和犯罪人员的自首,办理申诉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做出错误决定的刑事赔偿案件;检察技术处,参与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对案件涉及的证据进行检验鉴定,为检察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另外省检察院还设有负责行政工作的办公室、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部、负责后勤保障的行政装备处以及负责教育培训的培训中心和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各级人民检察院都设立检察委员会,由检察长和若干名检察员组成,在检察长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它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