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114四川成都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 成都 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政府机构 > 法院检察院
地址:江汉路
电话:028-86649301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发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1、控告申诉科、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和赔偿案件等工作。2、反贪污贿赂局: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14、渎职侦查科: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 ?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4、侦查监督科:承办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5、公诉科:承办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6、监所检察科: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7、民事行政检察科: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8、技术科:承办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