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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建设局 政府机构 > 党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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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镇兴路227号 电话:025-5733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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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贯彻国家建设事业方面的方针政策,领导全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政策,研究制订县城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2.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关于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法规、条例,编制县城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监督村镇规划的实施,综合管理小城镇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推进乡村城市化的发展。3.制订和实施县城基础设施年度计划,组织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的论证、立项、概算、工程招标、设计施工、 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主管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养护、 维修,排水管涵的疏浚和城区绿化的栽护。4.依法对城乡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进行监察;对建设领域内所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建设系统各专业监察队伍和建制镇监察中队的行政执法;负责城镇市容和环境 卫生的整治工作。5.指导编制城区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有步骤地实施旧城改造;按照宏观管理和总量控制的原则, 规划住宅小区建设;组织制订工程设计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管理。6.指导城区供水网络建设和节供水工作;综合管理乡镇供水企业,审查报批供水企业资质,参与供水企业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7.负责建设项目的房屋和建筑物的拆迁任务,协调拆迁户的安置和组织督查;审批全县新建、扩建、改建液化气; 储罐站、供应站,管理液气质量、安全供气和正常供气等工作。8.充分发挥本地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制订旅游业长短期发展规划和城区园林、风景区、公共场所绿化规划;负责淳溪镇防洪堤的养护和防洪抗洪工作。9.收集、整理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资料,及时立卷归档;编制工程竣工图,积累建设档案;开发利用建设档案资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10.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管理行业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系统内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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