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高淳县人事局 政府机构 > 党政机构
|
地址: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29号高淳县人才教育中心大楼(县政府办公大楼东面) 电话:025-57338708
|
|
|
|
|
|
| 1.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制定适合我县情况的具体规定和意见;做好人事信息调研工作,积极宣传、指导、协调、监督、落实全县的各项人事工作;编制下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积极参与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2.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聘用制干部工作。3.积极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制定全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公务员过渡培训、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确定、考录、辞职、辞退等工作,加强对公务员“进、管、出”三个环节的管理。4.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贯彻国家、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政策,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定)和职务聘任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科技人员和专家工作,办理知识分子家属“农转非”;参与省、市拔尖人才的推荐和县级拔尖人才的审定工作。5.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工作,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培育人才市场,执行人才流动政策、规定;指导人才流动服务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扎口管理全县人才委培工作;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承办人员调配和引进人才工作。6.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培训和技术等级考核;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参与劳动鉴定工作;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7.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制度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8.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及申诉控告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人员按法律程序的任免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工作;参与县目标管理工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