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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水务局 政府机构 > 党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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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高淳县固城湖北路9号(邮编:211300) 电话:025-5731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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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参与制订本县的水行政和农机管理的法规、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2.组织制定全县水利、农机发展战略,编制全县水利和农业机械化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县的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县级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部门间及相邻地区间的水事纠纷;归口管理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4.主管全县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重点江河湖泊的综合治理和开发。5.主管全县的防汛防旱工作,承担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6.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农村水利、乡村供水、人畜饮水等工作;负责全县地表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等工作。7.负责全县水利建设计划安排及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水利系统固有资产的保值增值。8.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流域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施工单位资质初审工作。9.负责全县水利农机经济工作的行业管理,研究、制订本系统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经济目标,并组织实施。10.负责全县农机生产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机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及网络建设;负责全县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 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参与农业的抗灾救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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