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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下区人事局 政府机构 > 党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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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太平南路69号(邮编:210002) 电话:025-8455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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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推动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人事人才工作。(二)负责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三)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办理各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手续;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四)负责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管理,负责专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知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五)协调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的推行,完善聘用合同鉴证;负责人事争议的调整和仲裁工作。(六)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人员退休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和退休、退职的政策规定;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工作。(七)编制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人事统计工作。(八)综合管理政府部门奖励和表彰工作;承办区政府任命人员按法律程序的行政任免、奖惩等有关事宜。(九)综合管理全区军官转业安置工作;拟定军官转业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十)负责管理全区智力引进工作;承办部分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的有关工作。(十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政策、法规。(十二)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区群团机关的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十三)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统计工作。(十四)负责本部门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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