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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政府环保局 政府机构 > 党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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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华路253号(邮编:210001) 电话:025-8662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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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区环境保护规章和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贯彻执行。2、贯彻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管理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参与制定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辖区内开发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内容。3、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南京市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包含本区的有关工作。4、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放射性物质等污染物、污染源。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来信来访,调解厂群污染纠纷,依法处理污染事故。协助市里对区域内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5、按照市区环境管理权限,负责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征收排污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限额内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6、指导环境监理和监测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理制度和规范。7、指导、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8、负责管理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9、负责镇村环境保护网络的建设,并指导各镇村开展环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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