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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下区物价局 政府机构 > 党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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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太平南路69号(邮编:210002) 电话:025-84556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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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省、市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制定的价格宏观调控目标和“治乱减负”措施的分解落实、考核工作。二、负责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工作。审核发放管辖权限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并组织好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工作。三、负责审批管辖权限内的普通商品房、经济用房的价格、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房屋重置价格以及1-3级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和其他物业管理收费。四、按照商品和服务收费分管权限,负责对饮食业、旅馆业、文化娱乐业、理发业、摄影业、洗染业等经营性收费的等级工作。五、在所属行政区区域内,负责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及其他各种标的)的价值进行鉴定、认证、评估。六、负责辖区内市场、商品价格监测、信息传递工作、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价格监测任务。七、依法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国家机关收费行为和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八、负责对辖区内事业单位专兼职收费物价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九、按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规定,在处理案件时把好法律关,随时做好应诉工作。十、组织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妥善处理解决群众投诉和提出的问题。十一、负责协调部门之间、企业之间的价格、收费争议的事项。十二、完成区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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